学校简介 学校荣誉 名师荟萃 数字化校园平台 国防教育 校友名录
最新公告:

  没有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: 江苏省邗江区实验学校 >> 数字化办公 >> 学校通知 >> 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没有相关文章
更多内容
[推荐]申报市“十一五”规划“个人课题”的通知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申报扬州市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第一期“个人课题”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 间:2008-6-3 14:37:46

 

 

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,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,引导教师广泛参与教育教学研究,决定在“十一五”期间开展教育科学规划“个人课题”研究工作,为规范“个人课题”研究过程,切实提高研究的实效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“十一五”期间设立个人课题共150个,第一期20089月确立50个;第二期20099月确立100个;

2、“十一五”规划“个人课题”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;

2、申报“个人课题”的教师必须认真填写《个人课题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);

3、申报流程:申报人持“个人课题”经学校审核,报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科(研)室;各县(市、区)教科(研)室、市直学校教科室务必于9月底之前,将审核后的《申报表》经报至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。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公布立项“个人课题”;

4、凡未完成江苏省、扬州市教育科学“十五”或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,不得申报“十一五”规划个人课题;

    5、申报费用:50/项;
文章录入:doubuyun    责任编辑:doubuyu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 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 | 
    邗江实验学校网络中心设计维护 网络中心
    苏ICP备20040002918号